腐漫控

标题: 男子入冤狱27年赔800万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YUQU    时间: 2016-6-11 08:59
标题: 男子入冤狱27年赔800万

当地时间8日,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作出裁决,对该省一名因被误判强奸罪入狱27年的男子以巨额赔偿,赔偿金高达800万加元(约合4130万元人民币)。

1983年,这名叫伊万·亨利的男子被控对8名女性实施强奸和猥亵,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。亨利后来坚持不懈地上诉,不列颠哥伦比亚高等法院决定重审此案。2010年,法院宣布将亨利无罪释放。

这起冤案是如何形成的?遇到冤假错案,加拿大是怎么处理的?冤狱赔偿金额怎么算?

蒙冤入狱

被控对8名女性实施强奸和猥亵

1980年,温哥华市中心接连发生几起性侵案。受害者均作证称,性侵者是一名30-40岁的白人男子,身材健硕,作案地点多在低层公寓和地下室套房内。

因为作案时间多在半夜,性侵者又穿着高领绒衣,遮住了大半个脸部,受害者中没有人看清楚过性侵者的长相,案情一度陷入困局。

在接下来的两年里,温哥华又发生了10多起性侵案,作案手法和之前的案子类似。性侵者被称为“性侵狂魔”,一时间,住在温哥华的年轻女性人人自危,警方纵是布下天罗地网也无半点进展。

最终,一名受害者被侵害时瞥了一眼性侵者的长相。通过她的描述,警方描绘出性侵者的样貌。警方经过初步调查,将目标锁定为35岁的温哥华工人伊万·亨利。

警方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,亨利有过三次犯罪前科:1962年,因寻衅滋事被逮捕,但未获刑;1967年,因盗窃电视机、非法持有枪械等罪名入狱三年;1977年,因入室强奸未遂被判入狱5年,后于1980年提前获释。

亨利的犯罪前科记录让警方对其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,认定了“他不是个好人”。文化程度不高的亨利不善言辞,在法庭上的表现非常嘴拙,和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配合也不好,更被陪审团认为是“妄图抵赖”。雪上加霜的是,他的妻子向法庭提供的证词也对他很不利。

1983年,亨利被控对8名女性实施强奸和猥亵,被判处终身监禁。

柳暗花明

坚持上诉案件重审后被无罪释放

从被抓开始,亨利就坚称自己无罪,多次提出上诉,但均遭驳回。直到2002年,警方通过DNA鉴定分析,逮捕了另一名嫌疑犯,而那名嫌疑犯在供述时称,警方此前认定亨利所犯的8起性侵案中其中有几起其实是他所为。

案情就此出现转机。此后,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重审了此案,并最终于2010年将亨利无罪释放。一年后,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上诉法院对亨利的所有指控被撤销。

至此,亨利已经在监狱中待了整整27年。他的老婆已经去世了,两个女儿也早已结婚生子。亨利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自己最亏欠的是两个女儿Tanya和Kari。

“她们的生日、毕业典礼,我没有出现;结婚、生孩子,我也没有在身边。这种感觉真的是糟糕透了。”亨利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遗憾地说道。

获释后不久,亨利即开始对政府提出多次诉讼,要求获得赔偿,提出的赔偿金高达3000万加元(约合1.55亿人民币)。但法院最初驳回了亨利的上诉。

亨利的律师称,法院的检控官拒绝公开有关他案件的某些信息,而那些信息可以证明当时检控官犯了错误。这些信息包括DNA证据,当时还存在其他的嫌疑人,在亨利被捕后类似的性侵案并未终结等。

当地时间6月8日,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作出裁决,判定赔偿亨利800万加元。法院首席法官欣克森说,由于当年法庭封锁了相关信息,导致亨利未受到公正审判,因此决定对其所遭受的身心摧残进行经济赔偿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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